招投标信息 首页 - 信息公告 - 招投标信息
2026-03-13
一、审计目的 根据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以及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按照2026年度内部监督计划,新工集团拟开展所属企业江苏宝庆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庆)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2.参聘单位在2024年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及以上事务所名单中(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2月14日发布),以分所名义报名的,总所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由总所出具审计报告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在参聘文件上同时加盖总所公章; 3.拟参与本项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执业10年及以上; 4.不接受2022年1月1日以来为江苏宝庆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咨询等服务可能会影响本次审计独立性的审计机构参聘; 5.参聘单位持续经营,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项目审计
2026-03-04
一、审计目的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委托方)拟对某参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2020年12月31日以来资产处置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2.参聘单位在2024年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及以上事务所名单中(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2月14日发布),以分所名义报名的,总所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由总所出具审计报告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在参聘文件上同时加总所盖公章; 3.拟参与本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执业5年及以上; 4.参聘单位持续经营,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本项由审计机构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5.
2026-02-11
一、评估目的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或委托方)拟出租位于建邺区黄山路和楠溪江东路交界处的部分房产,现拟对该部分房产进行市场租金价值评估,并出具拟出租房产的整体租金评估报告(含评估说明及评估明细表)。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参聘单位持续经营,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可能影响中选后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3年无不良记录; 3.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借他所名义参聘; 4.提供本次选聘公告附件中的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选聘。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下午5:00,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作为材料送达时间)南京新工投资集团502办公室。(注:除现场送达及带有快递单号的邮寄送达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得参与本次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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