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首页 - 信息公告 - 招投标信息
2017-07-25
我院拟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和功能配置,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 A包、全数字化超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一套B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一套 详细资料见招标文件。二、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3、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4、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国家有相关规定)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如国家有相关规定)6、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三、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2 时至5时30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四、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物资采购部地址: 江苏省仪征市仪化生活区环南路1号五、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彭先生0514-832
2017-04-25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公开选聘公告 我集团根据《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南京市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个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宁审发[2015]31号)、《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宁国资委董[2013]236号)等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我集团全资企业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彭锡明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聘,择优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承担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要求 1、按照《南京市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个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宁审发(2015)31号)文要求,对我集团全资企业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彭锡明同志进行离任审计。 2、彭锡明同志任职期间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3、2016年末该企业合并总资产为486583.29万元,负债425902.95万元,所有者权益60680.34万元,营业收入为11128.86万元,利润总额为3934.98万元;母公司总资产为128
2017-04-25
南京机床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公开选聘公告 我集团根据《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南京市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个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宁审发[2015]31号)、《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宁国资委董[2013]236号)等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我集团控股企业南京机床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宝奇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聘,择优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承担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要求 1、按照《南京市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个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宁审发(2015)31号)文要求,对我集团控股企业南京机床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宝奇同志进行离任审计。 2、李宝奇同志任职期间为2013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0日。 3、2016年末该企业合并总资产142508.12万元,负债99563.67万元,所有者权益42944.45万元,营业收入为27310.40万元,利润总额为-4488.36万元;母公司总资产为75600.72
2017-02-09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2017年度更新公告根据《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集团律师事务所备选库进行年度更新。集团继续欢迎法律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社会关系律所的加入,参与集团及下属企业的法务工作,并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现将集团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年度更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申请加入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律所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一)应具备如下条件:1、获得执业许可和营业许可,并自领取营业许可之日起已正常执业三年以上;2、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优秀的业务水平,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关系(本次邀请不接受律师以个人名义报名);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无不良记录;4、认同集团的律师选聘规程及代理政策;5、在公司并购、改制重组、公司治理、资本证券、国际贸易,投融资(境内、境外)、诉讼(境内、境外)、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劳动人事或其他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丰富执业经历的优先考虑;6、与集团或集团系统内企业有成功合作关系的优先考虑。(二)应提交的证明材料1
2017-01-16
2016-12-28
南京东宇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区项目2#厂房、整车检测厂房工程审计招标公告 我集团依据《审计法》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我集团全资子企业南京东宇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厂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承担本次审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审计内容 南京东宇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厂房二期扩建工程,其中: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区项目2#厂房、整车检测厂房,建筑面积24823.19平方米,概算金额5239万元。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公司及其审计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及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3、具备甲级以上从业资格; 三、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本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实、法人授权委托书; 2、其他相关资料; 3、收费标准; 4、审计方案; 5、审计质量保证措施、主审人员及相应人员简历和配置情况; 6、近两年审计业绩(主要介绍近两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审计情况); 7、优惠条件。 四、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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