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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一、选聘申报要求 (一)基础申报要求 1.律师事务所要求 (1)律师事务所注册时间3年及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50人以上(提供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证明); (3)律师事务所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不存在利冲,所属律师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及系统内企业无否定性评价或不良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承诺函)。 2.负责律师要求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担任过南京市属或以上国资平台常年法律顾问团队负责律师(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律服务协议复印件,协议中应能体现为申报律师团队负责律师本人业绩); 3.提供公告附件中的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盖章件。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选聘。 二、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下午17:00,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作为材料送达时间
2025-12-22
2025-12-08
本项目在第一次公告期间,申报家数不足三家,根据第一次公告文件中第七条第8项,现进行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审核目的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拟对2025年所属企业挂牌揭榜项目研发费用进行审核。 (二)审核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1.审核范围:南京新工投资集团2025年挂牌揭榜不超过20个项目的研发费用共计2.91亿元,其中19个项目实施期限到2027年,另1个项目实施期限到2028年。 2.审核工作要求: (1)对20个发榜的挂牌揭榜项目预算提出审核意见; (2)根据《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创新项目“挂牌揭榜”实施办法(试行)》及其补充细则和项目进度,对企业付款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3)对挂牌揭榜项目研发费用按年度出具审核报告; (4)每个项目完结后出具项目审核报告。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参聘单位持续经营,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2025-12-08
本项目在第一次选聘期间,根据第一次公告文件中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第七条第8项规定,满足选聘条件的参聘企业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或委托方)数字化转型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聚焦项目管控要求,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数字化项目建设的软件、平台进行科学评价,提高数字化项目实施规范性,确保项目建设成果符合预期要求,加强软件、平台类项目的验收管理。新工集团2025年度预计软件、平台建设类数字化项目投资约60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约为1600万元)。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参聘单位持续经营,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可能影响中选后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近3年无不良记录; 3.参聘单位需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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